刘彦立律师亲办案例
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
来源:刘彦立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3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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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?

【案情介绍】邢台某小区的一位业主李先生开车拉生病的母亲回家,谁知刚到了小区门口,被自己小区物业的保安拦在小区外,被告知,凡没有在本小区购买车库,车位或租赁车位的车辆,一律不准进入小区,李先生非常生气,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。

开庭后物业公司辩称,这两年小区车辆极具增加,本小区业主的登记车辆远远大于车位的数量,如果不加以管理,小区内部会乱成一团,车辆进出都很困难,所以必须采取措施。

法庭经审理认为: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是违法行为,物业没有权利禁止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,物业公司构成侵权。

【案例分析】

我国《物权法》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。
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
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
根据《物权法》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,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,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。 应当保证业主的个人私有财产进入小区(法律明文规定的除外)否则就是侵权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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